2015年浙江省鄞州區事業單位招聘指標核減公告
根據招聘公告(2015年5月5日發布)和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不足3:1的,取消該職位招聘指標。現將招聘指標取消情況公布如下:
需求單位 | 需求崗位 | 原指標 | 核減指標 | 核減后指標 |
鄞州區大嵩江海塘管理所 | 水利工程 | 1 | 1 | 0 |
原標題: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指標核減公告
2015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
根據招聘公告(2015年5月5日發布)和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不足3:1的,取消該職位招聘指標。現將招聘指標取消情況公布如下:
需求單位 | 需求崗位 | 原指標 | 核減指標 | 核減后指標 |
鄞州區大嵩江海塘管理所 | 水利工程 | 1 | 1 | 0 |
原標題: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指標核減公告
2015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