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西南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通知(7月4、5日)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緊缺職位和專設的殘疾人招錄職位,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安專業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定,現將南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7月4、5日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公布如下:(見附件)
原標題:關于公布南寧市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7月4、5日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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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7月4、5日)
中共南寧市委員會組織部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7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