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普洱市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及后續公告
3.成績公告。面試結束后,上午面試的綜合成績下午張貼公告,下午面試的綜合成績爭取當天晚上張貼公告,張貼公告五個工作日以上。
公告成績時,考生應及時前往查看,如有問題,及時直接與考點辦公室聯系進行復核。
二、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僅人民警察崗位)、體檢和考察人選。體能測評、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只在初次出現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一)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森林公安崗位的考生必須分別由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標準于2015年8月25日前(具體測評時間以通知時間為準)在思茅統一開展體能測評,測評現場邀請人大、政協監督部門進行現場監督,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和面試確認表。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等規定執行。
報考市直政府口單位進入體檢的考生請于2015年8月26日11:30之前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錄用與培訓教育科報到,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通知招考單位8月27日上午帶領考生到簽訂過體檢協議的指定的醫院體檢;報考省級直管委托招考的市地稅系統進入體檢的考生,請于2015年8月26日11:30之前到市地方稅務局報到,由市地方稅務局8月27日上午帶領考生到簽訂過體檢協議的指定的醫院體檢。
報考各縣(區)級黨群口崗位的考生、報考各縣(區)級政府口崗位和鄉鎮級崗位的考生,請2015年8月26日11:30之前分別與各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聯系,由各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安排具體的體檢時間。縣(區)的體檢可由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直接帶領考生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也可由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委托招考單位帶領考生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各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于2015年9月7日前將體檢結果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體檢過程中考生必須服從工作人員和體檢醫院的安排管理,遵守體檢紀律,體檢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面試確認表等相關材料,由組織、人社部門或委托的招考單位工作人員根據體檢人員名單在體檢前核實驗證考生身份,防止替檢等作弊現象發生,考生不得有隱瞞病史等影響體檢結果的行為;體檢結果只能由組織、人社部門或委托的招考單位取回,不允許個人領取,體檢結果不能由體檢醫院直接通知考生,醫院方面不允許接受體檢人員的個人咨詢,考生的體檢結果必須,對違反紀律的體檢醫療機構、體檢工作人員和考生等相關單位或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在做出體檢結論前,體檢醫院如對考生個別項目無法作結論時,可以通知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進一步檢查(因尚未做出體檢結論,此時的進一步檢查不是復檢)。
對在縣(區)級醫院體檢“不合格”或無法得出體檢“合格”“不合格”結論的考生,如果考生在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的,必須由縣(區)級組織或人社、監督部門人員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級醫院復檢。各縣(區)體檢結束后,需復檢的考生由各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及時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以便安排復檢。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體檢,只能復檢1次,且全部項目應重新檢查(特殊體檢標準提及不得復檢的指標項不得復檢,其余通用體檢項目重新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市級醫院不能確定的由市級組織或人社部門指定醫院復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體檢的考生,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操作說明》中第4項“《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的規定執行。
公務員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對體檢中考生反映或舉報的情況,要迅速調查核實,在考生反映的問題未查清或沒有做出結論前,涉及職位暫不遞補,在做出體檢結論后,再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過程中體檢醫生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如有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等違反紀律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一經發現,體檢結果無效,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直接安排考生到指定的市級醫院進行體檢1次,體檢“合格”以外的結論全部視為體檢“不合格”,并不得復檢。對違紀的考生、醫務人員、干擾體檢的其他人員等相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考生在參加體檢前一至二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劇烈運動,不要吃油膩食物,不要喝酒,體檢當天空腹、憋尿,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需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其余事項也應聽從體檢醫生的安排。
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請考生自行準備。
(三)考察
1.考察方法:體檢合格考生進行等額考察。市直招考單位體檢合格考生的考察由市人社局或市人社局委托市直招考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省級直管委托招考的市地稅系統體檢合格考生的考察由市地方稅務局具體負責實施;縣(區)及以下黨群口、政府口招考單位體檢合格考生的考察分別由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或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委托招考單位具體負責實施。
2.考察內容:錄用考察是確保新錄用公務員具備良好品行和履職素質的重要措施,對進入考察的人員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職位匹配、報考期間表現等方面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錄用考察按有關規定進行。
為便于考察和考察效率,考察過程中需調取考生檔案的,根據崗位管理權限分別由組織、人社部門開具調檔函。
全市的考察工作要求各部門、各縣(區)于2015年9月18日前全部結束,各位考生要密切配合,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根據規定的時間妥善安排,加快進度。如全市的體檢考察工作提前結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可在省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提前安排我市的錄用工作。
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定,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在考察合格后、報批錄用手續前自行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三、公示錄用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本市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擬錄用人員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報考崗位代碼、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等相關信息,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