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婁底市人民檢察院遴選公務員公告【6人】
3、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2016年5月7日14:30-17:00(檢察實務或寫作)。
4、報考人員憑報名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工作證》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數與擬遴選人數比例為2:1。
2、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4、遴選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不低于當場同類報考人員的面試平均分。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面試對象全部進入體檢。
(二)體檢參照國家有關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同時要求肢體健全,無色盲、斜視、內斜視。
(三)體檢合格人員全部列入考察對象。
(四)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素質、業務能力、作風紀律、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寫出考察報告向院黨組匯報。
六、確定擬遴選人員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獲得省級十佳和在檢、法獲獎的總分加3分)和考察情況,由院黨組按遴選職位數1?1確定擬遴選人員。
七、公示與轉任
(一)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三)轉任人員在原單位具有高于科員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均不予保留,只繼續享受工資待遇。
八、其他事項
1、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遴選崗位空缺,由婁底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工作需要視情況,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2、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時間均截止到2016年4月1日。
3、本次選調所有信息(包括公示)在婁底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婁底黨建網、湖南領導人才網、婁底市人民檢察院內網予以公告。
4、本次公開遴選未盡事宜,由婁底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38-8312898
原標題:婁底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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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婁底市委組織部 婁底市人民檢察院
2016年4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