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水文水資源局公務員考試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通知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緊缺職位和專設的殘疾人招錄職位,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安專業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定,現將我局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公布如下:
原標題:關于自治區水文水資源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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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文水資源局
2016年6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