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活動:2013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系統備考協議,熱報中。。。。。。。。。。
五、資格復審應攜帶的相關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其他身份證明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忌趨⒓?strong>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時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如果身份證遺失,必須攜帶當地公安機關派出所開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證明必須貼有本人照片、照片上加蓋鋼印、證明內容中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所填寫的一致)。前提條件是要能證明復審人員的生源地或戶籍以及其他相關事項。
(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2013年畢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原則上要求必須攜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參加資格復審,但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或學位證明的,可憑所在高校簽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暫時代替學歷獲得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的原件。其余人員則必須于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歷學位發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這是因為教育部門為規范證書管理,規定對遺失了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人員不補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為考生的報名權益,公務員主管部門做出以上權宜規定。
畢業證書獲得證明是對遺失了“已經獲得”的畢業證書的證明,對于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的畢業生,該證明由開具,同時需有省教育廳的簽章;對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專生,該證明由開具,同時需有州(市)級教育局的簽章;對于大專及以上黨校學歷的畢業生,該證明必須有省一級黨校的簽章(中央黨校的學歷可以在省級黨校簽章證明);對于其他非國民教育的畢業生,一般可補辦畢業證書,故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證明其在外就讀學習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電話:0871-5151676。
(三)網絡打印的公務員面試確認表原件(一式兩份)。通過網絡打印的面試確認表是參加資格復審和公務員面試的必要憑據,面試確認表“是否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和后續考錄過程”一欄選項必須為“是”。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復審合格后《面試確認表》必須加蓋資格復審單位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公章,一份復審單位留存,一份交付考生作面試準考證使用,考生妥善保存,如果面試后繼續進入后續的體檢考察等考錄程序的考生,后續考錄程序中都將繼續使用。
(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報考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憑單位出具的注明工作起止時間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開具單位必須是具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如:縣的教師,若其人事管理權在縣教育局,只有縣教育局開具的證明有效,開具的證明無效),此類人員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月起算。
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憑服務地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月起算。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憑工作協議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月起算。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憑勞動合同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月份起算(對于普通高校畢業生而言,該勞動合同的起始月份應晚于畢業時間,在讀期間內的工作即使簽訂過勞動合同,也只屬于社會實踐,不計算為基層經歷時間)。注:本處所稱的“勞動合同”指的是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合法勞動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有: 1.用人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規定應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只要具備上述9項條款的勞動合同,即可視為合法勞動合同,不必經過勞動部門認證,不必按照勞動部門的合同樣本格式設計(即:具備以上9項條款的勞動合同,即使是手寫的,也予認可。以上9項條款有時是在合同或者其他證明材料里分開表述,如保險有單獨的保險單,也予以認可)。雖不完全具備上述9項條款但經過勞動部門認證的勞動合同,視為合法勞動合同。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憑營業執照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時間起算。
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勞動服務站(所)簽章同意的《靈活就業登記表》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月份起算。
村(社區)干部憑鄉鎮(街道)黨委或政府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或報到當月起算。
按照國家的規定,未在村(社區)組織中工作的務農人員不屬于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但云南省為務農人員報考公務員的渠道暢通,規定具有兩年以上務農經歷的人員報考公務員時,其務農經歷可以算作基層工作經歷。務農兩年以上人員,憑村委會開具注明務農起止時間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務農經歷。
在縣(區)及以下機關單位(含省已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報考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含在云南省縣級及縣級以下機關工作5年以上的已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的,必須提供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證明(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憑登記表證明其具有滿5年的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2013年畢業生,比如初中或高中畢業后參加了工作一段時間后又考上大中專的人員,無論考生參加工作前的初始學歷是什么,只要其于18歲(含)以后參加的符合基層工作定義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該經歷應有相應證明材料予以證明(因這部分人員如于2013年畢業,可按201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招錄崗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
類似于務農人員,州市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的工作經歷雖然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但是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可以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后報考有基層經歷要求的崗位,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歷也可以算作基層工作經歷,憑所在單位出具注明工作起止時間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工作經歷。
若崗位對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則截止報名起始月必須滿足年限要求。
(五)“四個項目”人員身份證明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四項目人員身份證明。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對在我省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的教師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六) 筆試加分的證明材料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涉及筆試加分的考生,必須攜帶筆試加分的相關證明材料。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七)從業(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考生所學專業不符合崗位的專業需求,但具有崗位要求專業的相關從業(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報名時憑從業(執業、職業)資格證書為依據報考崗位的人員,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從業(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八)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如:黨員證明、團員證明、職稱證、外語等級證、計算機等級證、醫師資格證、藥師資格證等本崗位涉及的證明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