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鳳岡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第一次擇優選調公告【招31人】
為樹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導向,按照《鳳岡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法(試行)》(鳳組通?2017?35號)文件精神,經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2017年5月26日研究,決定開展鳳岡縣縣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選調計劃及職位
本次全縣共計劃選調公務員5名,參公管理工作人員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名,詳細職位見《鳳岡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公務員及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選調范圍為:縣直機關、鄉鎮人民政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編在崗已進行登記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范圍為:縣、鄉兩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
縣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縣屬逆向流動范圍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參加選調。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德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要求見《職位表》(附件1)。
3.身體健康。
4.具有3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以正式列編之日起計算;進入干部隊伍就在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的,不受此條限制)。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6.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已過的。
7.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7年6月12日計算。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