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公務員考試菏澤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 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26號),以及省人力資源社會 廳、省公安廳、省林業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4〕258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菏澤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
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 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詢時間: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報名網址:www.hzrsks.gov.cn(菏澤人事考試網)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