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重慶萬州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342人】
萬州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方式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2名(公開招聘226名、考核招聘116名),其中: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9名、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6名、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職數、招聘方式及條件要求等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 7月 5日。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本區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含已經考取的2014年特崗教師);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在2014年7月5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14年7月5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自愿在我區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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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