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公務員考試內容|考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各為100分。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各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法院系統法官助理職位、檢察院系統檢察官助理職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需進行專業科目考試,滿分100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按照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面試為結構化面談,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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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