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公務員考試公告(125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委組織部批準,我市決定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1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http://www.sc.hrss.gov.cn,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 “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一、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3年3月21日-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2019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21日(報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記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一致。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不屬于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名額及各職位具體條件
招錄單位、名額及各職位具體條件詳見《南充市2019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附件)。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招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 日上午8:00時,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有招錄計劃的縣(市、區)委組織部負責具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試”專欄,認真閱讀“公告”、“南充市2019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等,然后根據自身實際,選擇與自己條件完全相符的招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1個部門(單位)中的1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時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2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檢查合格的考生,須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時前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9年3月21日至3月28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試指導中心(地址:南充市順慶區玉帶中路二段111號市人社局三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不予減免考務費用。
1.享受最低生活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