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宣城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的通知
現將宣城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體能測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詳見《宣城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文章最后附表)
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5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學歷(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兩年半學制的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應屆生職位的,提供證書時間可順延至翌年3月31日。
2015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定向或委培單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相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
已通過職業資格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招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業的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鶎庸ぷ鹘洑v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并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5、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人員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應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應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2015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服務基層項目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或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其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
6、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要當場填寫體能測評卡(攜帶與報名同底的一張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并繳納體能測評費(每人55元),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
(二)資格復審時間
1、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定于6月1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體能測評初步擬于6月5日舉行,具體時間詳見體能測評通知書)。
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職位:130005至130018、130040至130041、130058至130063、130076至130080、130098至130101、130118至130123。
2、非人民警察(含非森林公安、非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定于6月8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