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浙江海寧市衛生系統招聘公告【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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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海寧市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目錄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編制發布辦法(試行)》、《關于公布海寧市2014-2015年度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用人單位需求,現就海寧市衛生系統2014年12月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9:00~12:00時。
報名地點: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同德樓廣場。
二、招聘計劃
海寧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80名(詳見崗位條件及計劃表一、二)。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專業、學歷及戶籍要求;
(三)年齡18~35周歲(1978年12月5日至1996年12月5日期間出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18~40周歲(1973年12月5日至1996年12月5日期間出生)。
在編在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通過招聘已被確定聘用為事業編制的人員報考時必須取得單位同意。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憑畢業證書(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推薦材料或就業協議書、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各招聘單位設攤位處公開報名,進行資格審核,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每人限報1個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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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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